生活大小事,最怕您預料不到的事
保障完全,讓您不再擔心意外損失

原機維修 置換服務

螢幕破裂

意外摔壞

意外落水

意外輾壓

竊盜損失

X
適用行動裝置

承保範圍

承保內容 螢幕破裂
意外摔壞
意外浸水/受潮
意外輾壓
竊盜/盜打/SIM卡被竊
保險期間

理賠次數

注意事項
行動裝置保險(全險) 行動裝置保險(全險) 螢幕意外損失保險(碎屏)
手機/平板/智慧手錶 AirPods 手機 /平板(限定機款)
行動裝置意外損壞/第2年起故障/
竊盜損失/盜用費用損失/
SIM卡竊盜費用損失
行動裝置意外損壞/第2年起故障/
電池維修置換
行動裝置螢幕意外破裂毀損
V V
V V
V V
V V
V
一次交付1年期/分期交付36個月 分期交付24個月 一次交付1年期
每年最高2次
(不含盜用費用損失/
SIM卡竊盜費用損失)
每年最高3次 每年最高1次
折疊螢幕之智慧型手機不承保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一次交付申型)【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保單條款)

113.07.10安達商字第1130509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
一次交付申型 / 分期交付戌型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
  9.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10.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11.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12.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
  13.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14.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15.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16.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17.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分期交付戌型)【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保單條款)

113.07.10安達商字第1130507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螢幕意外損失保險B 【承保行動裝置螢幕意外損失之原機維修】 (保單條款)

113.07.10安達商字第1130510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螢幕意外損失保險B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
  9.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10.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11.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12.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
  13.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14.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15.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16.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17.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整機滅失。
  18. 承保行動裝置因受潮、水漬、意外浸水所致之損壞。
  19. 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之檢測費用。
  20. 承保行動裝置之螢幕以外其他部位之毀損。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SIM卡竊盜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承保行動裝置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SIM卡費用】 (保單條款)

112.12.21安達商字第1120771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SIM卡竊盜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承保行動裝置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SIM卡費用】

  1.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裝置(含SIM卡)之竊盜、搶奪或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3.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4. 已由電信公司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5.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
  6. 被保險人將其SIM卡租借(賃)或寄託予他人。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承保行動裝置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盜用通信費用】 (保單條款)

113.07.10安達商字第1130487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承保行動裝置因竊盜搶奪強盜衍生的盜用通信費用】

  1.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裝置盜用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3. 行動裝置識別碼被盜拷、冒用所致之盜用損失。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5. 已由電信公司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6. 被保險人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後所發生之行動裝置盜用損失。
  7.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所致之盜用損失。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電池維修置換附加條款(F) 【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保單條款)

112.12.21安達商字第1120770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電池維修置換附加條款(F)
【承保行動裝置之原機維修或置換】

  1.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
  2. 承保行動裝置之電池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電池滅失。
  3. 被保險人因發生本附加條款承保事故所致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 Loss)。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竊盜損失附加條款(M) 【承保行動裝置之竊盜搶奪強盜損失】 (保單條款)

113.07.10安達商字第1130508號函備查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竊盜損失附加條款(M)

  1.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
  2. 被保險人因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所致之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
  3.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4. 竊盜、搶奪、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5.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美商安達產險台灣分公司
行動裝置保險客服專線:0800-505-966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5:30)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8號10樓 https://www.chubb.com/tw-zh/
TEL: (02) 8758-1800 FAX: (02) 2355-1888 EMAIL: customerservice.tw@chubb.com
貼心小叮嚀
  • 消費者投保前應審慎瞭解本保險商品之承保範圍、除外不保事項及產品風險。
  • 要保人須成年,方得線上申辦。
  • 本保險商品以產品IMEI碼為識別,無IMEI碼者,以S/N碼為識別。無法辨識IMEI 或S/N 序號之產品,或僅提供載有IMEI 或S/N 序號之零件時,無法進行保險理賠服務。
  • 本保險商品提供您所購買產品損壞時免費修復或依照原廠授權之方式以整新機置換行動裝置,若原廠未能提供整新機時,保險公司以相同款式之新品行動裝置置換之。僅限個人非營利商業目的。
  • 理賠方式採商品置換時,您需支付置換之自負額費用而取得相同品牌、型號、規格和顏色之類似機,若同款行動裝置停產、缺貨或其他原因致保險公司無法取得相同之行動裝置時,保險公司有權以類似規格之新品行動裝置替代之。
  •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以免影響保險權益。
  • 送修前建議請自行將資料備份,並將與故障問題無關之配件取回妥善保管。
  •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保險期間內理賠次數已達累計最高賠償次數或保險期間累計最高賠償限額時,本服務即為終止,且已繳付之未到期保險費不予返還。單一年度未使用完之理賠次數,不得遞延至次年使用。
  • 若投保產品為美國蘋果公司產品,維修保固範圍/標準/收費/檢測返修時間將依照蘋果原廠最新維修規範處理,僅部分毀損情況得以更換零件方式進行原機維修,無法原機維修時將以同款整新機置換處理,若原廠判定無法維修須置換時,被保險人需先支付自負額置換整新機。
  • 對於承保之行動裝置於保險期間內因不可預料之事故所致毀損,被保險人至遲應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屆滿後十五個日曆天內將前述行動裝置送至指定維修中心,本公司得選擇以原機維修或置換方式進行理賠,理賠次數以本保險契約所載之累計最高賠償次數為限。
  • 承保範圍內之竊盜、搶奪或強盜而受有損失者,除有正當理由外,應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說明竊盜、搶奪或強盜之情形,取得案件證明單並向電信業者辦理暫停通話手續。
    本保險商品申請契約終止時,需請您本人向安達產險提出申請。要保人申請終止保險契約後,保險契約將自申請日之翌日零時起終止。保險契約終止後,該行動裝置不可再投保。
    詳細保單內容以保險單條款為準,客戶投保前應詳細閱讀保單條款內容。
  • 本保險商品係由遠傳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傳保代)所代理與銷售,由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安達產物)承保。
  • 本保險為保險商品,依保險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受保險安定基金保障;本保險非存款商品,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 以上保險費率、保險給付、保險理賠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規定為準,安達產險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消費者於購買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本商品之預定費用率(預定附加費用率)最高為49.5%;如要詳細了解其他相關資訊,請洽安達產物服務據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8號10樓,免付費服務暨申訴專線電話:0800-505-966)或網站( https://www.chubb.com/tw-zh/ ),以保障您的權益。
  • 欲查閱安達產物資訊公開說明文件,請至安達產物網站或來電0800-505-966索取書面。
  • 本商品內容、費率、保險給付(相關條件、年齡、金額等資格)與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保單條款規定為準,本簡介之內容僅供參考,本分公司保留最終承保與否之權利。
  • 遠傳電信業經主管機關核准成立遠傳保代,遠傳保代於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起概括承受遠東商銀代理銷售行動裝置保險商品之權利義務, 臺端於遠傳電信投保之行動裝置險保單,後續服務將由遠傳保代提供。
     
不保事項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一次交付申型)、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分期交付戌型)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
9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10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11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12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
13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14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15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16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17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竊盜損失附加條款(M)

1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
2
被保險人因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所致之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
3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4
竊盜、搶奪、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5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盜用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1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裝置盜用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3
行動裝置識別碼被盜拷、冒用所致之盜用損失。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5
已由電信公司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6
被保險人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後所發生之行動裝置盜用損失。
7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所致之盜用損失。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SIM卡竊盜費用損失附加條款

1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裝置(含SIM卡)之竊盜、搶奪或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三親等內血親或姻親所為者。
3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公司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4
已由電信公司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5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
6
被保險人將其SIM卡租借(賃)或寄託予他人。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保險電池維修置換附加條款(F)

1
被保險人之故意或犯罪行為。
2
承保行動裝置之電池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電池滅失。
3
被保險人因發生本附加條款承保事故所致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Consequential Loss)。

安達產物行動裝置螢幕意外損失保險B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
9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10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11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12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
13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14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15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16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17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整機滅失。
18
承保行動裝置因受潮、水漬、意外浸水所致之損壞。
19
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之檢測費用。
20
承保行動裝置之螢幕以外其他部位之毀損。
門市理賠申請

行動裝置損壞理賠流程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若置換新機、整新機者或特定專案的維修於門市取機時需加收自負額”

1
產品損壞
>
2
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 或德誼維修中心
>
3
填寫理賠申請書
>
4
報修確認
>
5
保險審件
>
6
進行維修
>
7
門市取回手機
>
8
客戶領回手機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3.螢幕意外損失保險B : 若承保行動裝置經指定維修中心依原廠規則評估,無法以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要保書所載之行動裝置產品價格而採置換方式進行理賠者,保險公司於每一賠償次數內,就置換費用負補償責任,但最高仍以保險契約所承保行動裝置於指定維修中心之螢幕維修費用為限。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而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測費用、物流費用。

行動裝置竊盜損失理賠流程

遭受竊盜、搶奪及強盜事故導致承保之行動裝置整機滅失時,請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需註明竊盜、搶奪、強盜及IMEI),同時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並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1
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
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
4
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
5
填寫理賠申請書
>
6
申請確認
>
7
門市取回手機
>
8
客戶領回手機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竊盜案件更換新品要收取自負額

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理賠流程

承保之行動電話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搶奪或強盜而導致載明之行動電話號碼被盜用,用戶需提供保單所載被保險人之行動裝置電話號碼之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供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金額(保險期間內累計5,000限額)

1
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
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
4
請客戶進線保險公司0800專線申請理賠
>
5
填寫理賠申請書
>
6
提供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予保險公司
>
7
申請確認
>
8
保險公司理賠盜用損失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保單條款僅賠付事故發生後的24小時內被盜用之通信費用

行動裝置損壞線上預約到府收件流程

遠傳提供雙北特定區域線上預約專人到府取件維修,流程如下:

1
產品損壞
>
2
點擊服務連結使用線上服務
>
3
填寫維修與理賠相關資訊
>
4
報修確認專人到府取件
>
5
保險審件
>
6
進行維修
>
7
送返到府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線上理賠申請

行動裝置損壞線上預約到府收件流程

遠傳提供雙北特定區域線上預約專人到府取件維修,流程如下:

1
產品損壞
>
2
點擊服務連結使用線上服務
>
3
填寫維修與理賠相關資訊
>
4
報修確認專人到府取件
>
5
保險審件
>
6
進行維修
>
7
送返到府
※遠傳線上手機維修服務連結:https://fetnet.tw/5dDcJQ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螢幕意外損失保險B:若承保行動裝置經指定維修中心依原廠規則評估,無法以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要保書所載之行動裝置產品價格而採置換方式進行理賠者,保險公司於每一賠償次數內,就置換費用負補償責任,但最高仍以保險契約所承保行動裝置於指定維修中心之螢幕維修費用為限。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而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測費用、物流費用。
※可維修產品包括手機與平板。
※使用線上服務需為遠傳心生活會員且為遠傳門號。